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被控涉教唆洩密罪,台北地院一審判馬無罪,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誤解憲法賦予總統的「院際調解權」,破壞權力分立,提起上訴。高等法院今公開抽籤,許文章中籤擔任受命法官,依高院刑事庭合議庭組織表,該案審判長、陪席法官為江振義與潘翠雪。本案緣起,來自高院審理前檢查總長黃世銘洩密、違反通保法、個資法案,當時高院認為總統馬英九有違法之虞,法官依職權移請北檢調查,北檢偵結後起訴馬。黃世銘因監聽風暴遭判刑1年3月確定,得易科罰金,2015年4月他繳交45萬7千元結案。但馬英九部分,北院認為總統有權在行政、立法捲入政治漩渦之際,行使職權維護憲政安穩,判馬無罪。前總統馬英九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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